高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某汽运公司驾驶公交车。某汽运公司制度规定,疲劳驾驶发生事故或一年内发生多次(两次以上)疲劳驾驶行为的,予以清退。高某因驾驶公交车时打瞌睡三次,被某汽运公司退回某人力资源公司,某人力资源公司征得工会同意后解除了与高某的劳动合同。高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认为,某人力资源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高某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