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鑫德建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5月27日受理的李贵渊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四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恒锦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银鑫建筑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劳动争议一案(川劳人仲案〔2026〕484号),2026年6月15日本委准许申请人追加你公司为被申请人。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前述材料,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四楼立案接待室,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将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在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4楼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